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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3日上午7时许,鹤壁市公安局鹤山区分局鹤壁集镇派出所民辅警在鹤山区鹤源路进行巡逻时发现,有一辆白色的箱式货车非法运输液化气罐。正在附近巡逻的民辅警迅速对相关车辆进行拦截,民警当场将驾驶员孙某控制。
经现场查看,民警发现该货车内载有36个液化气罐,且罐中均装满液化气,而车上却没有任何防护措施,存在很大的安全隐患。为及时消除隐患,民警随即依法扣押液化气罐,并将驾驶人孙某带回办案区进行调查。
经调查,该车辆没有办理任何危险物品的运输手续,属于非法运输易燃易爆危化品。违法行为人孙某因法律意识、安全意识淡薄,为了赚取经济利益铤而走险,在明知道自己未取得运输液化气等危险物品资质的情况下,仍然非法运输液化气罐进行贩卖。
目前,36罐煤气已经全部安全转移。8月23日,违法行为人孙某因非法运输危险物质被公安机关依法行政拘留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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