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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潮能源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将于2月27日正式召开,此次大会将主要审议选举公司新任董监高、相关主体变更承诺等13项议案。就在股东大会召开前夕,宁波吉彤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宁波吉彤)发布声明函,此举为严肃行使股东表决权,避免未经授权人员冒充本股东身份前往股东会现场进行非法投票。声明函核心内容为:该股东对新潮能源2023年2月27日召开的临时股东大会13项议案全部投“反对票”。截至到2月18日,宁波吉彤持有新潮能源40296万股(占总股本的5.93%),系上市公司第二大股东。
来源:证券时报
审读:谭录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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